多喜爱: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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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的方式吸收合并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材料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并就相关事宜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了询问与讨论。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本次继续推进的交易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以及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应遵循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依法回避表决。
    
    2、本次继续推进的交易方案,与之前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重组方案相比,未涉及交易对方、交易标的、交易价格等的调整,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方案不构成重大调整。
    
    3、本次交易方案及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材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方案切实可行,具备可操作性。
    
    因此,我们对本次交易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袁 雄 郭剑锋 谢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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