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19-085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针对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2019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19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本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自查期间: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就核查对象本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19年3月27日至2019年9月2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10月14日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计划自查期间,除2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外,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2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如下:
序 姓名 内幕信息知情人身份 合计买入数量 合计卖出数量
号 (股) (股)
1 赵俊杰 公司员工 0 5,600
2 吴乐尔 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员工 800 800
经公司自查并根据前述2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承诺函》,上述人员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次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次股权激励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综上,经公司自查,在本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有利用本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公司本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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