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讯: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1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海联讯 公告编号:2019-063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本次权益变动后,杭州金投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仍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9年11月9日,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盘古天地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盘古”)与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金投”)签署《关于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之框架协议》,深圳盘古拟向杭州金投转让其持有的83,080,0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4.80%,转让价格为7.60元/股,合计转让价款631,408,000.00元。如本次股份转让实施完成,杭州金投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盘古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下降至5.05%。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
    
    二、权益变动双方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深圳盘古持有公司股份99,986,3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5%,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杭州金投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盘古持有公司股份16,906,3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5%;杭州金投持有公司股份83,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80%,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本次权益变动后,杭州金投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公司仍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规定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于2019年11月15日前披露财务顾问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核查意见。
    
    四、备查文件
    
    1、深圳盘古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杭州金投发来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2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海联讯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