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3 证券简称:创源文化 公告编号:2019-106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11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其中董事王先羽先生、独立董事罗国芳先生、独立董事胡力明先生、独立董事谢作诗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任召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基于公司募投项目“绿色文化创意产品扩建项目”实际运营的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增强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安徽创源进行增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9)。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强公司周转、盈利能力,同意公司开展累计保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本次董事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8)。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三、备查文件
1、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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