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184 股票简称:力源信息 公告编号:2019-080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含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年11月12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2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15:00至2019年11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十楼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6日(星期三)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马克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9,732,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579%;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9人,代表股份10,594,3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99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8,604,2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621%;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28,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958%。
公司的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议案1、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力源(香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鼎芯科技(亚太)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追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7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9年8月16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力源(香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香港力源”)和全资孙公司鼎芯科技(亚太)有限公司(下称“鼎芯亚太”)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香港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万美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香港力源和鼎芯亚太在授信额度内共用,同时香港力源以其等值的存货、鼎芯亚太以其等值的存货及应收账款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额度为准,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目前,香港力源和鼎芯亚太拟在上述1,000万美元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追加200万美元,因此,同意公司为其追加的200万美元额度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追加授信及担保后,公司为香港力源和鼎芯亚太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香港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额提高至不超过1,200万美元,由香港力源和鼎芯亚太在授信额度内共用。同时,香港力源以其等值存货、鼎芯亚太以其等值的存货及应收账款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9,732,999股,其中赞成票159,714,0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82%;反对票1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18%;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057,54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16%;反对票1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吴和平、姚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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