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2014年公司债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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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简称:长江证券 股票代码:000783
    
    债券简称:14长证债 债券代码:11223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
    
    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2019年11月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或“发行人”、“公司”)对外披露的《二〇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公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国泰君安证券提供的资料。国泰君安证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目录
    
    一、 本期债券核准情况..........................................................................................4
    
    二、 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4
    
    三、 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6
    
    四、 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12
    
    五、 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13
    
    一、 本期债券核准情况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05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50亿元的公司债券。2014年11月19日至2014年11月21日,公司成功发行人民币50亿元公司债券,简称为“14长证债”,代码为112232.SZ。
    
    二、 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简称“本期债券”)。
    
    3、债券简称及代码:简称为“14长证债”,代码为112232.SZ。
    
    4、发债券品种的期限及规模:本期债券为5年期品种,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总额为50亿元。
    
    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87%。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若债券持有人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权,所回售债券的票面面值加第3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2017年11月19日一起支付。
    
    9、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0、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资金到账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公司第一次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1、起息日:2014年11月19日。
    
    12、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11月19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5年至2017年每年的11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3、本次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4年11月19日起至2019年11月18日止。若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计息期限自2014年11月19日起至2017年11月18日止,未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7年11月19日起至2019年11月18日止
    
    14、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19年11月19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7年11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5、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的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的规定办理。
    
    16、担保情况:无担保。
    
    17、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信用”)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
    
    18、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评级机构: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19、债券受托管理人: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三、 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国泰君安证券作为“14长证债”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规定及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发生重大变动
    
    由于发行人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发行人于2019年10月31日在武汉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选举了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2019年11月1日召开了二〇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了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并于2019年11月2日公告相关决议,致使发行人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以上发生变动,监事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发生变动。
    
    1、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换届前,发行人董事会成员为:李新华、金才玖、陈佳、崔少华、戴敏云、孟文波、邓玉敏、刘元瑞、温小杰、王瑛、王建新、田轩,共计12人,其中温小杰、王瑛、王建新、田轩为独立董事。
    
    经发行人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推选田轩、史占中、余振、潘红波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田轩、史占中、潘红波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余振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李新华、金才玖、陈佳、黄雪强、陈文彬、田泽新、瞿定远、刘元瑞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发行人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选举田轩、史占中、余振、潘红波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新华、金才玖、陈佳、黄雪强、陈文彬、田泽新、瞿定远、刘元瑞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经发行人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李新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职期限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选举金才玖、陈佳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职期限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监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换届前,发行人监事会成员为:邓晖、瞿定远、邓涛、王一淮、申小林、万励,共计6人,其中邓晖、万励为职工监事。
    
    经发行人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推选俞锋、邓涛、杨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经发行人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决议通过,选举宋望明、李庚、邹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自该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发行人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选举俞锋、邓涛、杨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经发行人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宋望明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长,任职期限自该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3、公司现任董事及监事简历
    
    田轩,男,1978年出生,金融学博士,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卓越青年科学家获得者。现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金融学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金融MBA教育中心主任,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创业金融与经济增长研究中心主任、全球并购重组研究中心主任;兼任首都党外人才高端智库专家,中央统战部党外知识分子建言献策专家组成员,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证监会第六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印第安纳大学凯雷商学院教授,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院长助理,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史占中,男,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中心主任,长江证券独立董事;兼任上海科学学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软科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科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科学技术预见专家、《中国科技论坛》杂志编委,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上海住总(集团)总公司投资部、产权运营部部门高级经理,上海中复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余振,男,1980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南开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长江证券独立董事。曾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世界经济系党支部书记、副主任。
    
    潘红波,男,1980年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注册会计师。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兼任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江证券独立董事。曾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会计系副主任,广东碧桂园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大通互联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新华,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长江证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长江证券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曾任共青团湖北省委青工部正科级干事,省团校(省青年政治学院)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党委副书记、校长,共青团湖北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其间:2001年3月至2001年12月兼任省团校党委书记)、党组副书记、书记、党组书记,湖北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办公厅党组副书记,襄樊市委副书记、代市长,襄阳(樊)市委副书记、市长,襄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荆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湖北省委副秘书长。
    
    金才玖,男,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三峡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证券副董事长,北京央企投资协会监事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海淀区第十届委员会委员。曾任宜昌地区(市)财政局预算科、宜昌市财务开发公司综合部经理,中国三峡总公司财务部主任科员、筹资处主任会计师、综合财务处副处长、综合财务处处长,中国三峡总公司改制办公室副主任,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主任,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云南解化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陈佳,男,1982年出生,EMBA。现任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兼资产管理中心不动产投资事业部总经理;兼任长江证券副董事长,湖北匡时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曾任上海硕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顾问,上海康健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总经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新理益地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
    
    黄雪强,男,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经济师,注册会计师。现任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长江证券董事。曾任南昌飞机制造公司十车间技术组助理工程师,上海住总(集团)总公司投资部负责人兼财务部副经理,中华网游戏集团财务总监,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陈文彬,男,1986年出生,学士。现任上海百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长江证券董事。曾任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助理,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总经理。
    
    田泽新,男,1964年出生,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长江证券董事。曾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党群工作部主任,三峡集团职工董事,三峡集团人力资源部主任。
    
    瞿定远,男,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现任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商业一类平台)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证券董事。曾任湖北省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湖北省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商业二类平台)党委书记、董事长,长江证券监事。
    
    刘元瑞,男,1982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长江证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兼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湖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会长,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分析师、投资顾问与首席经济学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任长江证券研究所分析师、副总经理、总经理,长江证券副总裁。
    
    俞锋,男,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长江证券监事。曾任武警上海总队二支队十一中队文书,松江区洞泾镇人民政府法律服务所科员,松江区洞泾镇人民武装部干事,共青团松江区洞泾镇委员会书记,松江区洞泾镇塘桥村党支部书记,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松江区洞泾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松江区洞泾镇渔洋浜村党总支部书记,上海洞泾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松江区洞泾镇人民政府建设办主任,松江区洞泾镇人民政府党政办主任,长江证券董事,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涛,男,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学士,高级会计师。现任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武汉城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江证券监事。曾任武汉市住宅建设总公司出纳,武汉市住宅统建办公室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经理。
    
    杨星,男,1981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经理,长江证券监事。曾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职员,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宋望明,男,1967年出生,民盟盟员,学士。现任长江证券监事长、工会副主席;兼任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湖北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北新能源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证券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区域性股权市场委员会委员、湖北省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副会长、湖北省创业投资同业公会监事长。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孝感分行科员、孝感城东支行副行长,三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孝感营业部总经理助理、深圳营业部副总经理、孝感营业部总经理,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彭刘杨路营业部总经理、武汉武珞路营业部总经理、深圳南方片区负责人、深圳深南中路营业部总经理、深圳燕南路营业部总经理、深圳代表处主管、经纪业务总部副主管,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销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公司客户部筹备组负责人、场外市场部总经理、新三板业务总部总经理、新三板业务总监、总裁助理。
    
    李庚,男,1981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长江证券职工监事、互联网金融总部总经理、金融产品中心总经理。曾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珞路营业部交易助理、行政助理,办公室秘书,营销管理总部营销策划岗,零售客户总部渠道业务部主管,孝感营业部总经理,互联网金融总部副总经理。
    
    邹伟,男,1984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长江证券职工监事、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公司内核负责人。曾任长江证券经纪业务总部渠道业务管理岗,风险管理部市场风险管理岗、副总经理。
    
    4、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的重大变动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发行人上述董事及监事相关变动系董事会、监事会正常换届所致,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相关人员变动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决议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1、主要财务数据概况(合并口径)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267.99亿元,借款余额为448.39亿元。截至2019年10月31日,公司借款余额为529.63亿元,累计新增借款金额81.24亿元,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30.32%,超过20%。
    
    2、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合并口径)
    
    (1)银行贷款
    
    截至2019年10月31日,公司银行贷款余额较2018年末减少1.56亿元,变动数额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0.58%,主要系短期借款的减少。
    
    (2)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截至2019年10月31日,公司债券余额较2018年末增加79.99亿元,变动数额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29.85%,主要系新增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和证券公司次级债券。
    
    (3)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小额贷款
    
    不适用。
    
    (4)其他借款
    
    截至2019年10月31日,公司其他借款余额较2018年末增加2.81亿元,变动数额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1.05%,主要为以下项目:
    
    ①收益凭证累计新增借款金额29.06亿元,占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0.84%;
    
    ②同业拆借累计新增借款金额34.7亿元,占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2.95%;
    
    ③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累计减少借款金额60.95亿元,占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22.74%。
    
    3、本年度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上述新增借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公司财务状况稳健,目前所有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上述新增借款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已就上述事项进行了公告。上述财务数据除2018年末相关数据外均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国泰君安证券作为“14长证债”的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最新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督促发行人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后续公告信息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 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作为本次债券的主承销商与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已督促发行人对照相关规章制度及业务指引的规定,对董事会、监事会换届以及董事、监事变动情况,和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情况予以披露,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五、 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韩文奇
    
    电话:021-38676784
    
    传真:021-38670784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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