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9 证券简称:顶固集创 公告编号:2019-203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9年11月12日下午15:00在中山市东凤镇东阜三路429号三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2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15:00至2019年11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送了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8,84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5532%,其中中小股东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874,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01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1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7,911,8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7303%,其中中小股东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7,911,8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730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新达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6,747,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2%;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781,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9%;反对 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6,747,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2%;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781,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9%;反对 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6,747,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2%;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781,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9%;反对 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工商变更具体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6,747,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2%;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781,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9%;反对 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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