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526号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澜股份”)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高澜股份为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高澜股份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董事会的责任
高澜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高澜股份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8日 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526号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高澜股份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高澜股份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立信 会 计 师事 务 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梁肖林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泽敏
中国·上海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八日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8日 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526号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 94 号文《关于核准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承销商天风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向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万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5.52元。截至 2016年
01月 28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万股,募集资金
总额258,718,400.00元,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1月28日将扣除公司尚未支
付的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17,223,104.00元后的余额人民币 241,495,296.00元汇入公司募集
资金专户。具体情况: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账号696660105、金
额人民币 241,495,296.00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3,880,954.02 元,实计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227,614,341.9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045号验资报告。(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
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
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16年 2月 29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16年3月14日分别与岳阳高澜节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19年 9月 30日,公司已注销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
专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其中,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主要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补流后存放在该专户中的剩余募集资金无后续使用用途,公司于2018 年11月22日将此
专户办理了注销,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相关利息收入1,518.44 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用
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由于企业科研中心建设项目已
经完成,为便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于2019 年 8月 13日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注销,并将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相关利息收入
249,165.13元转入公司基本户,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放余额 备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岳阳分行 368280100100065826 3,803,817.41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东山支行 120906743810809 44,789.09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合计 3,848,606.50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截至 2019年 9月 30日止,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
实施方式的情况。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止2016年2月
22日以自筹资金累计投资 82,835,105.66元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止2016年02月22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 410101 号)。上述募投项目先期
投入及置换的事项已于2016年2月实施完毕,该次募集资金置换金额已包括在公司2016
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中。(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详见本报告附表2。(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四、 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五、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本公司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中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
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实际情况与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 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年 9月 30日,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存
放的剩余募集资金无后续使用用途,银行账户于2018年11月22日办理注销(已开立银
行账户清单上显示注销日为 2019 年 1 月 16 日)。剩余募集资金及相关利息收入共
1,518.44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由于企业科研中心建设项目已经完成,为便于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于 2019 年 8月 13日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
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注销,剩余募集资金及相关利息收入共 249,165.13 元,转入公司
基本户,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在专户存储。
七、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1月8日批准报出。
附表: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对照表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1月8日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
编制单位: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2,761.43 已累计使用募 22,383.43
集资金总额:
2016年度 19,053.4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2017年度 2,224.43
各年度使用募
集资金总额: 2018年度 757.9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2019年1-9月 347.57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 项目预计达到预
序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总额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总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 定可使用日期
号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的差额[注]
岳阳高澜纯水冷却 岳阳高澜纯水冷却
1 系统生产基地建设 系统生产基地建设 16,678.00 16,678.00 16,318.54 16,678.00 16,678.00 16,318.54 359.46 2017/2/1
项目 项目
2 企业科研中心建设 企业科研中心建设 2,839.80 2,839.80 2,821.26 2,839.80 2,839.80 2,821.26 18.54 2017/2/1
项目 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3,244.04 3,243.63 3,243.63 3,244.04 3,243.63 3,243.63
合计 22,761.84 22,761.43 22,383.43 22,761.84 22,761.43 22,383.43 378.00
注:截至2019年9月30日,岳阳高澜纯水冷却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基础建设已完成,1#、2#厂房均已投入使用,3#厂房工程建设已完成,待部分生产设备的投入,其余募投项目
均已建设完毕。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原因系部分固定资产及工程款的尾款尚未支付。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
编制单位: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 各年度实现效益 截止日累计 是否达到
累计产能利用率 承诺效益 实现效益 预计效益
序 项目名称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1-9月
号
岳阳高澜纯水冷却系 项目完工后,电力电子装置用纯水冷却
1 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96.01% 设备产品产能增长至396,000KW,产能 2,726.49 1,024.04 2,349.71 2,641.13 8,741.37 是
增长率达173.10%
2 企业科研中心建设项 不适用[注1]
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注2]
注:
1、企业科研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建设任务是根据项目计划进行各子项目的开发,有利于为公司进一步产品开发提供资金、设备、人才,从而间接产生经济效益。由于本项目不直接
产生经济效益,因此其经济效益无法通过独立实施主体或独立产品等进行独立核算。
2、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通过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缺口,有效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营运能力以及市场竞争能力。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
济效益,因此其经济效益无法通过独立实施主体或独立产品等进行独立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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