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董事会聘任公司总经理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核,未发现任刚先生有《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中禁止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其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的其他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任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 萍
肖 兵
陆垂军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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