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松股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1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1日在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回瑶工业园区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上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关于取消重大资产重组的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意见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取消募集配套资金,是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分析后作出的理性决策,除取消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外,公司本次重组方案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等规定,公司本次取消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对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
    
    3、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是在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所作出的调整,无须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取消重大资产重组的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此页无正文,为《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罗党论 张乐忠 董 皞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青松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