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禧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诉情况及进展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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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221 证券简称:银禧科技 公告编号:2019-85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诉情况及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控制人本次新增仲裁基本情况如下:
    
    近日实际控制人谭颂斌先生收到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寄来的《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等资料,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就石河子市瑞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晨投资”)与华福证券质押式回购业务纠纷提起仲裁,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已受理该案件,本次仲裁尚处于受理阶段,尚未进行开庭审理。
    
    1、仲裁当事人:
    
    (1)申请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158143546X。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2)被申请人:谭颂斌
    
    出生年月:1971年10月28日
    
    身份号码:441900197110******
    
    2、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谭颂斌对债务人瑞晨投资拖欠华福证券的购回交易本金人民币211,799,169.40元、利息、违约金(利息、违约金按《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约定计算至全部债务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19年9月29日,利息为人民币10,666,084.88元、违约金为人民币53,826,790.39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上款项暂合计为276,292,044.67元)。
    
    (2)本案所有的仲裁费和保全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前期涉及诉讼的基本情况如下:
    
    1、2018年12月,公司实际控制人谭颂斌先生、股东周娟女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上海浦发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存在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相关公告》。
    
    2、2019年3月,控股股东瑞晨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谭颂斌先生、股东周娟女士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关于质押式证券回购存在诉讼,瑞晨投资所持有的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禧科技”或“公司”)24,529,900股已被中原证券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的《关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及部分股份被冻结的相关公告》。
    
    3、2019年3月,控股股东瑞晨投资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因质押式证券回购事项存在仲裁,且东莞证券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申请财务保全,瑞晨投资所持有的公司3,962,402股已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的《关于控股股东涉及仲裁的相关公告》。
    
    截至2019年11月8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显示瑞晨投资所持银禧科技股票共计28,492,302股处于司法冻结状态。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进展情况
    
    1、控股股东瑞晨投资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出具的编号为华南国际仲深裁【2019】D588号裁决书,对瑞晨投资与东莞证券的质押式证券回购案件作出裁决如下:
    
    (1)瑞晨投资向东莞证券偿还融资本金人民币20,614,248.83元及利息和违约金(利息和违约金暂计至2019年7月3日为人民币2,143,881.88元;自2019年7月4日起,利息和违约金以融资本金人民币20,614,248.83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计至融资本金全部清偿之日止)。
    
    (2)瑞晨投资向东莞证券支付财产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财产保全保险费人民币10,698.49元。
    
    (3)本案仲裁费人民币211,438元,由瑞晨投资承担。东莞证券已预缴人民币259,509元,其中人民币211,438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人民币41,203.50元由仲裁院退回东莞证券,瑞晨投资直接向东莞证券支付人民币211,438元。
    
    本案仲裁员开支人民币11,312元,由瑞晨投资承担,瑞晨投资直接向仲裁院支付人民币11,312元。
    
    (4)东莞证券有权就瑞晨投资向其质押的4,721,348股“银禧科技" (证券代码300221)股票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第(1)、(2)、(3)裁决项所确定的瑞晨投资应付款项以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范围内优先受偿。
    
    (5)驳回东莞证券的其他仲裁请求。
    
    2、公司实际控制人谭颂斌先生、股东周娟女士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编号为【2018】苏05民初1567号民事判决书,对谭颂斌先生、股东周娟女士与上海浦发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作出判决结果主要内容如下:
    
    (1)谭颂斌、周娟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上海浦发银行《个人担保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及罚息;
    
    (2)谭颂斌、周娟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赔偿浦发银行律师费损失1,347,900元;
    
    (3)谭颂斌、周娟如到期未履行上述(1)、(2)项债务,浦发银行有权以谭颂斌所持有的质押财产银禧科技2,478万股(证券代码:300221)股票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质押财产所得价款在最高质押额度15,000万元范围内有限受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26,04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731,040元,由谭颂斌、周娟负担。
    
    同时,谭颂斌先生、周娟女士因不认可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苏05民初1567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结果,已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瑞晨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谭颂斌先生、股东周娟女士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编号为【2019】豫民初8号民事判决书,就瑞晨投资、谭颂斌先生关于中原证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作出判决主要如下:
    
    (1)瑞晨投资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中原证券融资本金及支付违约金;
    
    (2)瑞晨投资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中原证券支付中原证券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费916,984元,保险费20万元;
    
    (3)中原证券对瑞晨投资质押给中原证券的24,529,900股银禧科技股票(证券代码:300221)股票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在本判决第(1)、(2)项所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4)谭颂斌对本判决第一、二项确定的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周娟对本判决第
    
    一、二项确定的义务在其对瑞晨投资出资额600万元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5)驳回中原证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62,174.03元,保全费5,000元,有瑞晨投资、谭颂斌、周娟承担。
    
    同时,因瑞晨投资、谭颂斌先生、周娟女士不认可河南省高级人民法出具的【2019】豫民初8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结果,已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案件于2019年11月7日已立案受理,案件号为【2019】最高法民终1917号。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1、除本公告披露的诉讼事项外,控股股东瑞晨投资、实际控制人谭颂斌不存在其他未披露诉讼。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诉讼情况如下: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  是否形成  诉讼(仲裁)进  诉讼(仲裁)审 诉讼(仲裁)判
                               (万元)   预计负债       展       理结果及影响  决执行情况
    2019年6月,银禧科技诉兴                                     已办理财产保
    科电子科技原股东陈智勇业   13,961.09    否    法院已受理   全
    绩补偿欠款。
    2018年9月,苏州银禧科技                                                   已进行债权申
    诉讼滁州市凤凰塑模有限公       54.23    否    胜诉         已胜诉        报
    司应收账款。
    2018年11月,苏州银禧科技                       保全到16万   保全到16万元,
    诉讼重庆前卫毅美模塑科技       43.80    否    元,对方上诉 对方上诉
    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2019年5月,苏州银禧科技
    诉浙江德浩实业有限公司应       34.13    否    转院审理中   转院审理中
    收账款。
    2019年5月,苏州银禧科技
    诉宁波吉贝汽车部件有限公          10    否    胜诉
    司应收账款。
    2019年7月,浙江利民诉苏
    州银禧科技供货纠纷和品质         500    否    调解中
    异常赔款。
    2019年9月,苏州银禧科技                        已立案,待开
    诉“嘉兴市群峰电器有限公        10.3    否    庭
    司”应收账款。
    2019年5月,银禧科技诉供                        已立案,财产 法院已冻结对
    应商山东佳旺新材料科技有          10    否    保全中       方账户2万多
    限公司材料品质问题。
    2019月2月,重庆慧库科技           30    否    胜诉         重庆慧库科技
    有限公司诉银禧光电LED灯                                     有限公司败诉,
    条外观侵权,要索赔款项。                                    承担诉讼费
    2019年3月,银禧光电诉广
    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123.80    否    胜诉         雪莱特上诉    雪莱特上诉
    公司欠款123.80万。
    2019年3月,银禧光电诉深
    圳市聚作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30    否    胜诉         聚作照明上诉  聚作照明上诉
    欠款30万。
    2019年4月,兴科电子科技
    诉讼宝力优特科技(深圳)有    294.02    否    已立案,等待 等待开庭通知
    限公司(担保人:中国宝力科                     开庭通知
    技控股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2019年4月,兴科电子科技                        已立案,简易 简易程序转普
    诉讼宝力优特科技(深圳)有       245    否    程序转普通程 通程序
    限公司订单内库存。                             序
    2019年3月12日,兴科电子
    科技诉讼乐融致新电子科技       162.2    否    判决中       判决中
    (天津)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2019年3月兴科电子科技起                        已受理,已经
    诉北京东方车云信息技术有       67.40    否    办理了诉前财
    限公司与王菲东方车云股权                       产保全
    67.4025万元。
    2019年5月,银禧工塑诉深
    圳市显海科技有限公司应收       29.27    否    胜诉         胜诉
    账款。
    2019年6月,银禧工塑诉广
    东志高空调有限公司应收账      445.14    否    判决中       判决中
    款。
    
    
    本表格中银禧工塑指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苏州银禧科技指苏州银禧科技有限公司;东莞银禧新材料指东莞银禧新材料有限公司;银禧光电指东莞银禧光电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兴科电子科技指兴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四、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控股股东瑞晨投资、实际控制人谭颂斌先生涉及的诉讼及其债务纠纷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同时不会对公司本期及后期的利润造成影响。子公司及公司涉及诉讼相关事项也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造成重大影响。
    
    控股股东与东莞证券的仲裁败诉,东莞证券要求控股股东偿还债务,则不排除其会强制出售瑞晨投资持有的银禧科技股份,从而导致控股股东持股情况发生变化。
    
    控股股东瑞晨投资、实际控制人谭颂斌先生目前已就其与浦发银行、中原证券的诉讼提起上诉,诉讼最终结果尚存不确定性。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浦发银行以及中原证券的最终诉讼中败诉,不排除浦发银行以及中原证券会强制出售瑞晨投资持有的银禧科技股份,从而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国际仲裁院裁决书(东莞证券)
    
    2、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豫民初8号、《民事上诉状》(瑞晨投资对中原证券的上诉状)
    
    3、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事判决书2018】苏05民初1567号、《民事上诉状》(瑞晨投资对浦发银行的上诉状)
    
    4、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通知书》、华福证券《仲裁申请书》
    
    5、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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