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6 证券简称:九强生物 公告编号:2019-051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504,41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的0.1005%;其中,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267,969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0.0534%。
2、 授予完成时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11月13 日。
3、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2019年11月15 日。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2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04,41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005%;其中,实际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267,9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34%。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7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亦于当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等议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17年9月8日-2017年9月20日,公司已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于2017年9月21日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17年9月25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7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授予完成时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11月13日。
5、2019年11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人员与已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
三、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第一个限售期届满说明
根据《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本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锁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年。
激励对象自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24个月内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可解股锁票数数量量占比限例制性
第一次解锁 自起授36予个日月起内2的4个最月后后一的个首交个易交日易当日日起止至相应的授予日 50%
第二次解锁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予 50%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7年10月30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为第一次解除限售的解除限售时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限售比例为所获限制性股票总量的50%,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19年10月30日届满。
2、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完成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1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售条件。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
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
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2 以行政处罚; 除限售条件。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情形。
(1)公司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为28,686.11万元,较2014年增长
率为40.86%;公司2018年营业收
入为77,417.82万元,较2014年增
公司业绩条件: 长率52.32%,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以 2014 年净利润(20,364.32 万元)和营业收入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股份
(50,827.43 万元)为 基数,2018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授予日(2017年10月30日)前最
低于 4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以上“净 近三个会计年度(2014年、2015年、
3 利润”、“净利润增长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2016 年)的 平 均 净 利 润 为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营业收入”以主营24,244.3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业务收入为计算依据。) 后的平均净利润为 23,737.02 万
(2)限售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元。限售期内,2017年度的净利润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 为27,315.1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
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损益后的净利润27,282.60万元;
2018年度的净利润为30,066.53万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8,686.11万元,均高于授予日前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
为负,符合解锁条件。
4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达标 该2名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考核均
为合格及以上,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决定对2名授予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解除限售。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11月15日;
2、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04,41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005%;其中,实际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267,9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34%。
3、授予完成时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 年11月13日。
4、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人,其中高级管理人员1人。
5、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其可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如下:
已获授予限 已回购注 已解除限 本次可解 本次可上 本 次 解 锁 剩余未解除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 销限制性 售限制性 除限售限 市流通股 数 量占 其 限售限制性
量(股) 股票数量 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 票数量 已 获 授 限 股票数量
(股) (股) 数量(股) (股) 制性股票比例 (股)
Dan Sheng 副总经理 630,516 0 0 315,258 78,814 50.00% 315,258
(盛丹)
付红伟 质量总监 378,310 0 0 189,155 189,155 50.00% 189,155
合计 1,008,826 0 0 504,413 267,969 50.00% 504,413
其中,Dan Sheng(盛丹)女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份性质 变动前股份数 比例% 本次变动股份数量 变动后股份数 比例%
量(股) (股) 量(股)
一、限售条件流 171,851,549.00 34.25% -267,969.00 171,583,580.00 34.19%
通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70,496,272.00 33.98% 236,444.00 170,732,716.00 34.02%
股权激励限售 1,355,277.00 0.27% -504,413.00 850,864.00 0.17%
股
二、无限售条件 329,936,394.00 65.75% 267,969.00 330,204,363.00 65.81%
流通股
三、总股本 501,787,943.00 100.00% 0.00 501,787,943.00 100.00%
六、备查文件
1、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尊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尊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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