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公告编号:2019-098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瓜州成宇提供关联担保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恒泰艾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关于向瓜州成宇提供关联担保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查,询问了公司有关人员关于此次关联担保的具体情况,并对相关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瓜州县成宇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瓜州成宇”或“担保对象”)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瓜州县支行申请的不超过4.6亿元的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中长期贷款,拟用于兰碳尾气清洁化利用项目的开展,恒泰艾普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瓜州成宇该项目的推进,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且其他股东按照各自持有的瓜州成宇的股权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期限至公司不再为瓜州成宇提供担保为止。同时,本次提供担保对象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之审批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瓜州成宇公司提供关联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袁淳、孙哲丹、叶金兴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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