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电气: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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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035 证券简称:中科电气 公告编号:2019-061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5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9年11月8日13:3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会址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没有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李峰、李留庆、童钧及非独立董事许乃弟、皮涛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会议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余新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岳阳开发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管理;同意公司及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星城”)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宁乡农村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专项账户进行管理;同意公司及贵州格瑞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瑞特”)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宁乡支行及交通银行岳阳开发区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1.5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及1万吨石墨化加工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管理。具体情况待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方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后另行公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文件,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资金为10,000万元。为满足业务增长与业务战略布局所带来的流动资金需求,实现公司均衡、持续、健康发展,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10,000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详情请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为稳步推进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2,404,100.00元及自有资金137,592,774.76元向中科星城增资以实施中科星城锂电池负极材料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募集资金361,143,115.11元向格瑞特增资以实施1.5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及1万吨石墨化加工建设项目。
    
    详情请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中科星城、格瑞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购买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单项理财的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同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中科星城、格瑞特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相关文件。
    
    详情请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董事会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1、原公司章程:“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5,706,058元(伍亿叁仟伍佰柒拾万陆仟零伍拾捌元)。”
    
    修订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0,604,424元(陆亿肆仟零陆拾万肆仟肆佰贰拾肆元)”
    
    2、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35,706,058股,均为普通股。”
    
    修订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40,604,424股,均为普通股。”
    
    因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具体事宜,因此,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9年11月25日下午2:3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湖南省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岳阳大道中科工业园)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通过的有关议案和监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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