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晨鑫科技 公告编号:2019-097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补充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5),现就相关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新增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股东 是否为第 本次轮候冻 本次轮候冻结 委托 轮候冻
名称 一大股东 结股数(股) 占其所持股份 轮候机关 日期 结原因
比例
刘德群 是 236,910,550 125.41% 上海市第一中 2019年11 财产
级人民法院 月6日 保全
备注:
1、刘德群持有的48,000,000股公司股份已于2019年11月6日因司法拍卖过户至陈治国,详见《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6)。
2、刘德群所持股份数量指本公告披露日数据。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的情况
累计被轮候冻结 累计被轮候冻结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被轮候
股份占其所持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
名称 (股) 比例 冻结数量(股)
份比例 本比例
刘德群 188,910,550 13.24% 1,187,114,427 628.40% 83.18%
三、股东债务逾期及涉及诉讼情况
1、股东债务情况
刘德群的债权人包括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证券”)、上海绍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徽贸易”)、薛成标先生以及本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刘德群分别与兴业证券、国金证券、中银国际证券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分别质押给兴业证券、国金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因刘德群未履行提前购回义务,上述债务均已构成违约。
(2)刘德群分别与薛成标、绍徽贸易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本金分别为人民币2亿元和1.5亿元。因刘德群到期未履行偿还义务,上述债务均已构成违约。绍徽贸易与薛成标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由薛成标受让绍徽贸易对刘德群享有的全部债权,薛成标对刘德群的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3.5亿元,利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以各方原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3)公司于2017年9月将海珍品养殖、加工、销售业务相关资产及部分负债出售予刘德群,刘德群以现金作为支付对价。根据刘德群与公司签署的《资产出售协议》、《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及《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刘德群未及时向公司支付第二期剩余款项7,000万元,上述债务已逾期。
(4)2018年11月7日,刘德群、兴业证券和上海钜成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成集团”,原上海钜成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及以股偿债协议》,钜成集团受让了兴业证券对刘德群享有的全部债权,刘德群同意将123,871,2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8.68%)转让给钜成集团,从而达到消除债务之目的。
2019年1月10日,刘德群及一致行动人刘晓庆与钜成集团、薛成标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刘德群、刘晓庆拟将其分别持有的公司13.46%和6.98%的股份(合计291,715,4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44%)转让给钜成集团用于抵偿钜成集团受让的兴业证券对刘德群享有的债权和薛成标对刘德群享有的债权,并将相关股份所对应的投票权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钜成集团行使。
2、股东涉及诉讼情况
兴业证券、国金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及薛成标均因债务纠纷对刘德群提起诉讼。
根据法院判决结果,刘德群质押于兴业证券、国金证券、中银国际证券的公司股份被法院裁定进行公开司法拍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德群质押于兴业证券、中银国际证券的公司股份已分别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卖出并完成过户,刘德群对兴业证券的债务已经处置完毕。刘德群质押于国金证券的公司股份在司法拍卖中发生流拍。详见公司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2019-066、2019-067、2019-069、2019-076、2019-077、2019-085、2019-088、2019-096)。
四、刘德群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德群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其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其第一大股东身份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运作。若刘德群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处置,可能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股东结构发生改变。公司将督促股东积极尽快解决个人债务,减少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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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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