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19-061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1月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11月8日在致真大厦紫光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于英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符合《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拟与关联人联合投标土地并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对经营场地的需要,解决公司在京企业办公及研发场所分散、紧缺的现状,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必要保障,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与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集团”)、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国微”)和北京紫光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服集团”)组成联合体投标“北京智能科技创新园”地块即“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北端A、B、C、J地块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B23研发设计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若未来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目标地块的开发、建设及运营,公司在项目公司中的出资比例拟为 19%。在本次联合投标及设立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及运营事项中,公司计划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联合投标协议》、《合资合同》等;并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和股东大会权限范围内,全权决定及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一切事宜。
鉴于公司与紫光国微同为紫光集团间接控股子公司,紫光集团和紫光国微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王竑弢先生、王慧轩先生和李天池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拟与关联人联合投标土地并设立项目公司的公告》。
独立董事事前一致认可该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对此所做的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和会议议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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