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光学:董事会关于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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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光学”、“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提示性公告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波动情况进行了核查。
    
    一、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本次交易提示性公告前一交易日为2019年10月25日,收盘价格为10.88元/股;公告前第21个交易日为2019年9月20日,收盘价格为11.36元/股,期间股票收盘价累计下跌4.23%。本次交易提示性公告前20个交易日内(即2019年9月23日至2019年10月25日期间),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跌幅为4.23%;同期上证综指(000001.SH)累计跌幅为1.71%;同期电子元器件指数(882519.WI)累计跌幅为5.21%,具体股价、指数涨跌情况列示如下:
    
               项目             公告前21个交易日     公告前1个交易日        涨跌幅
     凤凰光学收盘价(元/股)          11.36                10.88             -4.23%
     上证综指(000001.SH)          3006.45              2954.93            -1.71%
     电子元件指数(882519.WI)      6220.02              5895.76            -5.21%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                                  -2.52%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                            0.98%
    
    
    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即剔除上证综指(代码:000001.SH)、电子元件指数(代码:882519.WI)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提示性公告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无异常波动情况。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之盖章页)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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