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19-114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9年11月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19年11月8日在上海市闵行区虹莘路3998号广汇宝信大厦8楼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长李建平、董事王新明、陆伟通过现场方式出席会议,董事唐永锜、张健、王韌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沈进军、程晓鸣、梁永明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联董事李建平、王新明、唐永锜、陆伟、张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联董事李建平、王新明、唐永锜、陆伟、张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合法、有效地完成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启动、变更和终止等事项;
2、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展期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相关登记结算业务及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产管理机构的变更作出决定;
6、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权利;
7、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关联董事李建平、王新明、唐永锜、陆伟、张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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