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91 证券简称:潜能恒信 公告编号:2019-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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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潜能恒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1月8日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表决、通讯表决方式相结合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通知、电子邮件相结合等方式已于2019年10月26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为7人,实际出席人数为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周锦明先生主持。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海外全资公司智慧石油增资并与中国石油签订重大石油合同的议案》
表决情况: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7票同意以上议案,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通过金司南能源有限公司(BVI子公司)向智慧石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石油”)分期增资7000万美元并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签订为期30年的石油产品分成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准噶尔盆地九1-九5区块开发和生产石油合同》(以下简称“石油合同”)。根据石油合同约定,智慧石油成为合同区内石油开发作业和生产作业者。考虑到合同区石油生产作业便利及连续性,并发挥合同双方各自在油气勘探开发技术和生产经验优势,融合互补,同意智慧石油与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新港公司(以下称“新港公司”)签署《委托作业合同》,在智慧石油担任本合同石油作业者期间,委托新港公司按照智慧石油的指令承担石油合同项下作业者应承担的相关工作。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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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海外全资公司智慧石油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7票同意以上议案,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准噶尔盆地九1-九5区块开发和生产石油合同》的顺利履行,同意潜能恒信为智慧石油全面执行石油合同提供保证。预计准噶尔盆地九1-九5区块智慧石油合同期30年投入15亿元人民币,潜能恒信将提供或促使提供充分并有效的资金、融资支持、技术支持及人力资源支持予智慧石油以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任何和全部责任及义务。如智慧石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责任及义务,则智慧石油在合同项下的任何和全部责任及义务由潜能恒信承担,直至智慧石油的该等责任及义务全面并有效地履行完毕,即使智慧石油股份被潜能恒信大量出售,该保证仍将持续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对海外全资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6票同意以上议案,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周锦明在审议时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智慧石油与中国石油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准噶尔盆地九1-九5区块开发和生产石油合同》后,接受控股股东周锦明先生无偿借款2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2年(自资金到账之日起计算),借款用于代智慧石油垫付中国石油准噶尔盆地九1-九5区块生产作业等费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7票同意以上议案,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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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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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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