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山股份:关于与土耳其Transmark Turkey公司签署EPC地热电站合同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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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257 证券简称:开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0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土耳其Transmark Turkey公司签署EPC地热电站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资孙公司OPENMOUNTAIN ENERGY (EURASIA) PTE. LTD.(以下简称“欧亚公司”或“承包商”)与土耳其Transmark Turkey Gulpinar Yenilenebilir Enerji Uretim Sanayi veTicaret Anonim Sirketi(以下简称“Transmark公司”或“业主”)签署了《建设一个位于土耳其CANAKKALE的地热发电站的EPC服务合同》(以下简称“EPC合同”或“合同”),合同总价为603.52万美元(不含税,下同)。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EPC合同总价20%的首付款120.70万美元及临时开工令(简称“LNTP”)。
    
    现将上述EPC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决议情况
    
    本项目合同已按公司程序进行了评审和决策。
    
    二、合同类型
    
    提供整套地热发电设备及安装等服务的EPC合同。
    
    三、合同标的及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
    
    Transmark在土耳其Canakkale地区的Ayvacik省发展地热能电站项目,持有项目发电执照。
    
    根据三方签署的EPC合同,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欧亚公司将按合同约定承担项目地热发电厂的设计、工程、采购、施工、安装、启动、测试等工作。
    
    根据EPC合同约定,公司将为Transmark公司提供一台装机功率为3.2MW的ORC模块发电设备,设备的净发电功率需达到保证净容量2.059MW,最低净容量为1.950MW。
    
    2、合同对方当事人
    
    Transmark Turkey Gulpinar Yenilenebilir Enerji Uretim Sanayi veTicaret Anonim Sirketi(Transmark公司)是一家依据土耳其共和国法律注册的股份公司,其注册地址位于Yali Mah. Ahmet Kemal Baysak Blv.No:12/42,Karsiyaka, Izmir, the Republic of Turkey.(土耳其共和国伊兹密尔省卡尔希雅市)
    
    Transmark的股东之一为Transmark Renewable Products B.V.,其隶属于一个总部设在荷兰的企业集团。
    
    公司与Transmark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合同总价及付款条件
    
    1、合同总价:603.52万美元。
    
    2、付款条件:
    
    首付款:Transmark公司在收到欧亚公司开具的合适发票后,将合同总价的20%支付给欧亚公司。
    
    最终付款:Transmark公司在EPC合同项目实质性完工6个月后的15天内,在收到合适发票后,将合同总价的80%支付给欧亚公司。
    
    注:实质性完工的要求如下:
    
    (a)设备净输出功率测试已经成功完成;
    
    (b)按照设备输出功率的要求取得最低净容量;
    
    (c)根据测试,设施的可靠性已经证明;
    
    (d)承包商已经将设计文档和运营管理手册交付给业主;
    
    (e)有关政府当局对该设施的暂时验收已经完成。
    
    五、合同的生效条件
    
    EPC合同于合同签署日即2019年10月20日生效。
    
    六、合同期限
    
    合同生效后,根据合同条款,业主将在首付款之后颁发临时开工令。
    
    在LNTP颁发的4个月内,颁发正式的开工令,方可进场施工。
    
    在LNTP颁发的12个月内,为保证完成日期。
    
    如LNTP在2019年10月28日前颁发,期间业主按EPC合同约定完全履行合同项下义务,项目最后完成期限为2020年10月28日。
    
    七、履约保证金和担保
    
    1、自生效日起15天内,承包商应以业主为受益人提供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履约保函或其他替代品应保持到下列规定的解除日期。业主应在下列条件中选择较早的到期时间解除履约保证金:
    
    (1)实质竣工日期后15天;
    
    (2)根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终止条款之日起15天内,及承包商在合同终止前应履行的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均已如期履行。
    
    2、在实质性完工日期后15天内,承包商应以业主为受益人提供合同价格5%的担保保证金。担保保证或其他替代品应保持到下列规定的解除日期。业主应在下列条件中选择较早的到期时间解除担保保证:
    
    (1)担保截止日期;
    
    (2)根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终止条款之日起15天内,及承包商在合同终止前应履行的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均已如期履行。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或任何矛盾,应先进行友好的沟通与协商,若协商不成,则由国际商会调解和仲裁规则下的三名成员组成的小组进行有约束
    
    力的仲裁。
    
    双方在此约定:
    
    1、仲裁地点为英国伦敦;
    
    2、仲裁庭由三名中立仲裁员组成;
    
    3、仲裁语言为英语;
    
    4、仲裁员的书面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权威机构寻求对该决定的修订。
    
    九、合同履行的风险
    
    该项目实施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如下:
    
    1、工期风险:需提前做好施工规划,合理安排进度。如承包商违约,合同约定违约赔偿总金额控制在合同总价的30%之内。
    
    2、汇率风险:本项目采用美元支付,可能存在汇兑损失风险。
    
    十、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该合同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2、这是公司第一个来自欧洲业主的合同,也是第一次成功进入土耳其地热市场,为公司未来打开土耳其、欧洲乃至全球地热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3、这是公司确立向全球主要地热发电设备供应商、地热新能源开发运营商转型战略后又一个EPC地热项目合同,对公司从压缩机制造商转型成为地热发电设备供应商、地热发电运营商具有重要意义。
    
    十一、土耳其地热能的介绍
    
    土耳其共和国对能源需求增长迅速,电力装机从2002年的1485MW提高到2019年的3429MW,预计在2023年、2050年达到6000MW、7000MW。
    
    为了满足这一需求,地热能发电在土耳其越来越受到重视,发展十分迅速,2008年地热发电装机仅为30MW,2018年12月已增加到1347MW。
    
    土耳其是世界上第四大地热能源生产国,也是欧洲最大的地热能源生产国。
    
    十二、备查文件
    
    建设一个位于土耳其CANAKKALE的地热发电站的EPC服务合同(英文)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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