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鹏飞: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终止协议》和关于放弃行使表决权的《终止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终止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0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19)079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终止协议》和关于放弃行使表决权的《终
    
    止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终止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鹏飞”)于2019年11月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京豫先生的通知,自2019年5月5日张京豫先生及公司其他股东与广西百色农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色农投”)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以来,交易双方进行了积极的沟通并推动交易进展,但因该事项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进度及具体推进时间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仍未收到相关部门的审批。经多次努力沟通与反复论证,为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协商一致决定终止《股份转让协议》和《关于放弃行使表决权的协议》。
    
    2019年11月8日,张京豫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倩女士、齐昌凤女士、张光明先生、张超先生和公司股东珠海安赐互联柒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赐柒号”)、珠海安赐互联捌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赐捌号”)、深圳前海厚润德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厚润德控制权交易策略基金一期(基金编号:SJ1435,基金管理人:深圳前海厚润德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润德”)与百色农投签署了《股份转让终止协议》,同时张京豫先生与百色农投签署了关于放弃行使表决权的《终止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2019年3月19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京豫先生与广西福地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地金融”)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2019年5月5日,张京豫先生及公司其他股东与百色农投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同时张京豫先生与百色农投签署了《关于放弃行使表决权的协议》;2019年6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决定对福地金融收购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2019年8月22日,公司收到百色农投出具的《关于继续推动华鹏飞控股权收购项目的说明》,说明目前仍在继续推动国资投资决策程序,细化研究收购具体问题,计划于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2019年9月27日百色农投收到公司股东、协议转让方之一厚润德送达的《关于解除<股份转让协议>的通知》,其解除与百色农投签署的协议,并不影响其他协议方继续与百色农投履行协议。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转让事宜未获得相关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审批通过及未完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和证券过户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5月7日、6月21日、8月22日和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号、2019-029号、2019-035号、2019-043号、2019-067号)及2019年5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终止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张京豫、张倩、齐昌凤、张超、张光明、安赐柒号、安赐捌号、厚润德
    
    乙方:百色农投
    
    1、各方同意自《股份转让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解除《股份转让协议》以及之前就华鹏飞股份转让事宜达成的包含口头约定等其他所有约定。
    
    2、各方各自自行承担为此发生的中介机构、差旅、交通等全部费用,互不追究彼此任何违约责任。
    
    (二)放弃行使表决权的《终止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张京豫
    
    乙方:百色农投
    
    1、双方同意自放弃行使表决权的《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解除《关于放弃行使表决权的协议》以及之前就华鹏飞股份转让事宜达成的包含口头约定等其他所有约定。
    
    2、双方各自自行承担为此发生的中介机构、差旅、交通等全部费用,互不追究彼此任何违约责任。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股份转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目前的日常经营,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持
    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仍
    为张京豫先生。张京豫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整合更多资源,加
    快并支持公司高质量发展,强化公司战略目标,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未来
    将不排除继续引进战略投资者,协助公司不断开创新局面。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终止协议》
    
    2、放弃行使表决权的《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八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鹏飞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