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芝药业: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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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086 证券简称:康芝药业 公告编号:2019-061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11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设立“江海证券---康芝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江海证券—康芝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合法合规方式获得标的股票。
    
    2015年5月5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通过定向大宗交易(定向购买公司控股股东宏氏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买入的方式完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的购买,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自该公告日(2015年5月5日)起12个月,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存续期自该公告日起24个月(即2015年5月5日至2017年5月4日)。
    
    经2017年2月8日、2018年2月6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计划存续期已变更为2015年5月5日至2020年5月4日。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0年5月4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5年2月11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设立“江海证券---康芝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江海证券—康芝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合法合规方式获得标的股票。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范围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核心骨干员工,合计总人数不超过180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资金加上控股股东宏氏投资为自筹员工提供借款,员工自筹资金金额与宏氏投资为自筹员工提供借款的金额比例为1:3。
    
    2015年5月5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通过定向大宗交易(定向购买公司控股股东宏氏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买入的方式完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的购买,购买均价为22.58元/股,购买数量2,6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9%。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自该公告日(2015年5月5日)起12个月,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存续期自该公告日起24个月(即2015年5月5日至2017年5月4日)。经2017年2月8日、2018年2月6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计划存续期已变更为2015年5月5日至2020年5月4日。
    
    根据公司2015年9月11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于2015年9月30日实施了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3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30,00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15,000万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金红利人民币267,500元(含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2,675,000股增加至4,012,500股。
    
    2019年6月17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5,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750万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于2019年6月28日实施完毕。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01,875元(含税),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截至目前,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为4,0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9%。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4,012,500股已解锁,但尚未出售。
    
    公司已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相应公告见巨潮资讯网2015年2月12日、2015年5月5日、2016年11月4日、2017年2月17日、2017年11月2日及2018年2月1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截至目前,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票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三)截至目前,未出现已设立并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的情形。
    
    (四)截至目前,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一)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锁定期满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员工的意愿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卖出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在决定买卖公司股票时应及时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否处于股票买卖敏感期。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江海证券---康芝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名下时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三)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江海证券---康芝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员工持股计划后续推行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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