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专利独占实施许可融资第三方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为第三方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健信息”)融资所涉及的担保及反担保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向邮储银行上海普陀支行银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及向第三方担保公司上海浦东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科技担保”)就专利权独占实施许可和银行授信业务提供反担保,有利于米健信息解决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担保、反担保事宜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及反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造成不良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为全资子公司担保及反担保金额)为3,285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69%。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向邮储银行就米健信息银行授信事宜提供担保及向浦东科技担保就米健信息专利权独占实施许可和银行授信业务提供反担保。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管一民 刘爱民 吴凤君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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