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作为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11月8日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新增2019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往来,为公司生产经营的合理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我们认可该项议案。因此,同意将《关于公司与上海仪电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尤建新、葛永彬、党小安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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