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策影视:关于与控股股东、上海双创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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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133 证券简称:华策影视 公告编号:2019-084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上海双创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各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事项需另行商议,经确定后以相关主体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
    
    2、后续具体合作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履行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的具体情况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2019年11月8日与控股股东杭州大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策投资”或“丙方”)、上海双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双创”或乙方)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各方基于自身资源背景和优势,力求达成资本、业务和品牌多层次、深度合作,共同推动文化与金融的产业融合,共同参与上海“国际文化大都市”和“创意之都”的建设,共同践行长三角影视文化产业跨区域交流与合作。
    
    二、协议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杭州大策投资有限公司
    
    1、名称:杭州大策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星桥街道藕花洲大街西段636号2F
    
    3、法定代表人:赵依芳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00年12月5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727596490M
    
    7、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房屋租赁;五金交电、办公设备、酒店用品、电线电缆、摄影摄像器材、消防器材、空调制冷设备、音箱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卫生洁具陶瓷制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大策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上海双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双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上海市政府为推进上海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发起设立的一家专注战略新兴领域的基金及项目投资的创新投融资平台。
    
    1、名称:上海双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双城路803弄11号楼1601室-13
    
    3、管理人:上海双创宝励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成立日期:2015年12月30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18M01
    
    6、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双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杭州大策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双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丙方: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原则
    
    1、各方在遵守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及相关行业规章制度的前提下,构建全面业务合作关系,遵守“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守信、合作共赢”的合作原则。各方均同意采取措施,在以下合作领域内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2、各方愿意将其它方作为自己的重要业务合作伙伴。根据各自业务发展需要,与其它方相关公司及分支机构开展广泛合作,加强业务交流,共创发展契机。
    
    (二)合作内容
    
    1、乙方或其关联方通过受让丙方或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甲方股票成为甲方的战略股东,以便推进各方更深层次合作。
    
    乙方依托自身上海市政府及上海市委宣传部等相关资源支持,引进甲方及丙方拟设立的产业基金、产业基地等多项目落户上海,助力甲方及丙方在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全面推进的大背景下,深度耕耘上海市场,共同打造全球影视内容产业新高地,做大做强影视内容产业。
    
    2、各方共同组建“长三角影视文化产业基金”,首期规模10亿元,乙方积极参与该基金的筹建、募资和运作,乙方或其关联方及甲方以双GP形式共同管理。基金重点投向在长三角地区立项,符合国家要求、行业发展、社会需要,能通过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影视内容作品;能够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红色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具有国际传播能力的优秀影视内容作品;以及符合长三角一体化战略的重要文化产业基础设施项目、高科技文化传播渠道、影视文化人才教育培养等项目。
    
    3、为支持上海科技影都建设,丙方已与上海市松江区政府签订《投资协议》,将于今年第四季度开工建设“长三角国际影视中心”项目,利用松江的区位优势实现新的产业集聚。乙方作为上海多家政府母基金的重要出资人,承担着扶持上海文化产业发展的使命,积极参与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并以母基金或者下属管理资金以各种方式投入至该项目,推动国际影视中心项目落地。
    
    4、乙方认同丙方已有的华策电影学院模式,并根据丙方的影视教育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协助丙方在上海地区对接影视教育资源。在条件成熟时,各方组建影视教育产业子基金,共同在上海发展影视艺术教育产业。
    
    四、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合作,公司有望引入具备资源优势的国资背景股东,优化股权结构,与大策投资、上海双创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建立密切、可持续发展的合作关系,充分挖掘和发挥各方的核心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业务联动,构建影视文化产业生态体系。本次合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健发展。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仅为各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事项需另行商议,经确定后以相关主体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
    
    2、后续具体合作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履行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大策投资、上海双创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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