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铃汽车:关于与福特越南汽车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补充更新后)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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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 000550 证券简称: 江铃汽车 公告编号: 2019—051
    
    200550 江铃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福特越南汽车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补充更新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汽车”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9月23日至9月27日以书面表决形式审议批准了公司与福特越南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特越南”)之间的《V348越南MCA2 CKD项目从节点至节点工程服务协议》和《V348越南MCA2 CKD项目从节点至节点技术服务协议》,并授权执行副总裁金文辉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协议。
    
    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
    
    由于福特汽车公司(“福特”)持有本公司32%的股权,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而福特越南为福特的控股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对本议案的表决中,关联董事陈安宁先生、Thomas Peter Hilditch先生、王文涛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同意此议案。
    
    V348是本公司从福特引进的一款轻型商用车产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福特越南汽车有限公司
    
    住所:越南海阳省海阳市
    
    法人代表:Pham Van Dung
    
    注册资本:7,200万美元
    
    企业类型:一家在越南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结构:福特持有75%股权,越南当地合作伙伴持有25%股权。
    
    经营范围:组装与制造整车;提供汽车维修服务;进口整车、零部件。
    
    福特越南成立于 2008 年,主要经营组装与制造整车;提供汽车维修服务;进口整车、零部件。福特越南2018年整车销量为24,636辆,在越南汽车市场占有率为8.5%。
    
    福特越南是福特汽车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福特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美元
    
                                 2018年
         营业收入                  1,568
         净利润                       77
                       2018年12月31日
         总资产                    2,585
         净资产                      357
    
    
    经查询,福特越南汽车有限公司及福特汽车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V348越南MCA2 CKD项目从节点至节点工程服务协议》和《V348越南MCA2 CKD项目从节点至节点技术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1)福特越南希望江铃汽车支持在越南已投产的V348车型基础上进行升级(即“V348越南MCA2”),并支持该升级车型完成在越南当地认证及在越南投产;
    
    (2)江铃汽车将提供且福特越南将从江铃汽车获得与V348越南MCA2 CKD项目相关的工程服务和技术服务;
    
    (3)上述协议项下的工程服务和技术服务仅覆盖项目PSC-PTC之间的工作,对价合计金额为2714万元人民币;
    
    (4)所有付款以人民币计价由福特越南支付江铃汽车。
    
    四、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为协议定价,价格通过双方约定的技术与工程服务范围及江铃人员的服务标准工时工资来确定。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必要性:福特越南现有V348车型是以从本公司进口的整车散件组装生产,目前该车型将进行升级并在越南当地完成认证及投产,因此福特越南需要本公司提供相关技术和工程服务。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有助于V348越南MCA2 CKD项目的顺利实施。
    
    六、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之间,与福特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 4.68 亿元人民币,与福特越南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1800万元人民币。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卢松先生、王琨女士和李显君先生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已知晓会议内容;
    
    2、我们详细了解了与福特越南汽车有限公司之间的《V348越南MCA2 CKD项目从节点至节点工程服务协议》和《V348越南MCA2 CKD项目从节点至节点技术服务协议》的相关内容。经过认真地审查,我们认为相关协议中的约定符合一般商业原则,是公平、合理的。
    
    八、备查文件目录
    
    1、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就《V348越南MCA2 CKD项目从节点至节点工程服务协议》和《V348越南MCA2 CKD项目从节点至节点技术服务协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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