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8 证券简称:友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59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缴税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1月5日,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税务局(以下简称“乌市沙区税务局”)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税务处理情况
2019年4月,乌市沙区税务局对公司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的纳税申报情况进行了纳税评估。依照《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43号)及相关税务条例,公司需补缴增值税及附加税4,148,704.42元、营业税及附加税1,467,676.38元、房产税21,462.02元、印花税5,153.40元,上述应补缴税款合计5,642,996.2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公司应相应缴纳滞纳金2,419,395.61元。
二、公司补缴税款情况
根据乌市沙区税务局的要求,公司已于2019年11月5日将应缴税款5,642,996.22元及滞纳金2,419,395.61元全额缴清。
三、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补缴税款及缴纳相应滞纳金共计8,062,391.83元,由此将减少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62,391.83元。上述补缴税款事项无需对公司以前年度损益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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