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志科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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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达志科技 公告编号:2019-106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副总经理陈蔡喜持有公司股份2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34%,陈蔡喜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19年12月31日截止,且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875股(除权除息后为8,8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83%);副总经理罗迎花持有公司股份2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34%,罗迎花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19年12月31日截止,且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875股(除权除息后为8,8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83%);财务总监董世才持有公司股份2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34%,董世才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19年12月31日截止,且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875股(除权除息后为8,8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83%);若减持计划发布之日起至减持期间届满之日止,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公司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陈蔡喜、副总经理罗迎花及财务总监董世才出具的《关于减持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其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公司副总经理陈蔡喜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公司副总经理罗迎花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公司财务总监董世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039%,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在公司任职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
                   情况                             (元/股)    (股)    本比例(%)
      董世才     财务总监     集中竞价    2019年8      30.01       4,100       0.0039
                               交易      月30日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在公司任职     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姓名         情况      股数(股)    占总股本的    股数(股)   占总股本的
                                               比例(%)                  比例(%)
        陈蔡喜      副总经理      35,250注       0.0334        35,250       0.0334
        罗迎花      副总经理      35,250注       0.0334        35,250       0.0334
        董世才      财务总监      35,250注       0.0334        31,150       0.0295
    
    
    注: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70,406,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持有股数随之增加。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副总经理陈蔡喜出具的《关于减持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2、副总经理罗迎花出具的《关于减持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3、财务总监董世才出具的《关于减持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公司《董监高持股明细表》(权益登记日:2019年11月5日)。
    
    特此公告。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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