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的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过20%的,上市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起行政许可申请时,应充分举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等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证券交易所应对公司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股票交易是否存在异常行为进行专项分析,并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可对上市公司股价异动行为进行调查,调查期间将暂缓审核上市公司的行政许可申请。”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易成新能,证券代码:300080)于2019年10月28日(周一)开市起停牌。
易成新能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2019年9月20日)和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2019年10月25日),易成新能股票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相对创业板综指(399102)、光伏行业指数(884045.WI)的收盘价格以及涨幅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公司股价(元/股) 创业板综指(点) 光伏行业指数(点)
证券代码 300080 399102 884045.WI
2019年9月20日 6.35 2044.42 1840.00
2019年10月25日 5.89 1980.09 1720.41
涨跌幅 -7.24% -3.15% -6.50%
偏离值 -4.10% -0.74%
注:偏离值=公司股价涨跌幅-上述各个指数的涨跌幅
综上,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准。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之盖章页)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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