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成新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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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购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许昌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山化工”)所持有的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隆基”)100%股权。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说明如下:
    
    1、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开封炭素有限公司100%股权
    
    经2018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9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9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等15名交易方法持有的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开封炭素有限公司100%,2019年9月11日,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85号),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于2019年9月17日完成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开封炭素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上市公司购买许昌华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经2019年6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河南华沐通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沐通途”)持有的许昌华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昌华晶”)100%的股权,并于 2019年7月15日完成许昌华晶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除上述交易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未发生其他重大资产交易行为。上述第1项交易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本次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上述第2项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购买的标的资产不属于同一或相关资产,因此无需纳入本次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之盖章页)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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