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成新能: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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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19-111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11月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民主选举,同意选举潘会萍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详见附件)。潘会萍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和任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最近两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一: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潘会萍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政工师。1995年7月至1998年3月在平顶山易成碳化硅制品有限公司工作;1998年3月至2007年9月在平顶山煤业(集团)易盟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团委副书记、监察科副科长;2007年9月至2018年1月在平顶山易成新材料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女工主任、机关工会主席、公司工会副主席、党群工作部副总监;2018年1月至今在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公司工会副主席、群团工作部部长、机关支部书记。
    
    截至本公告日,潘会萍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任何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现任及其他候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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