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我们作为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审议增加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增加2019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该事项的发生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参照与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交易价格标准定价,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也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上述议案,并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为本独立意见的签署页,无正文)(本页为《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王小兰:_________________(本页为《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李 焰:_________________(本页为《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蔡曙涛: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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