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畅通讯: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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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简称:会畅通讯 股票代码:300578 公告编号:2019-134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1日发出。
    
    2、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1月6日。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
    
    4、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5、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吉贝蒂女士主持。
    
    6、本次会议通知时限属于临时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激励对象的条件,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确定2019年11月6日为授予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以及公司《激励计划》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9年11月6日,并向46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合计84.30万股,授予价格为13.19元/股。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业务资质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要求,公司本次更换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更换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36)。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辞职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陈培依女士由于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行,经广泛征询相关股东建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同意提名钱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1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37)。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上市相关事项,公司新增股份数量为 2,000,800 股,公司总股本将由 171,356,155 股变更至173,356,955股,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9年11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向关联方借款,是为满足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对外投资的需求,借款利率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水平,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并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公司本次向关联方借款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1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38)。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3、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4、关于更换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5、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6、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9年11月);
    
    7、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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