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简称“128 号文”)第五条规定,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顶固集创”)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独立财务顾问,对《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128 号文”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的前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顶固集创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自2019年1月24日开市起连续停牌。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的相关规定,顶固集创 A股股票(证券代码:300749)、创业板指数(指数代码:399006)、证监会家居制造指数(指数代码:883118)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计算如下:
项目 2019年1月23日(停 2018年12月24日(停 涨跌幅
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 牌前第21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收盘价(元/股) 35.93 23.97 49.90%
深证创业板指数 1,251.13 1,284.33 -2.59%
(399006)
证监会家具制造指数 2,689.30 2,673.03 0.61%
(883118)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幅 - - 52.49%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 - - 49.29%
响涨幅
自2018年12月24日至2019年1月23日期间,顶固集创股价累计涨幅为49.90%;提剔除大盘因素及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顶固集创股价累计涨幅分别为52.49%和49.29%,均超过20%,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规定。
二、本次停牌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顶固集创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拟对方案进行重大调整的议案》。为确保信息披露公平,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信息披露指引第 2 号——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9年10月31日开市起停牌。
本次停牌前20个交易日的区间段(2019年9月25日至2019年10月30日)公司股票价格及相关指数的涨跌幅情况如下:
项目 2019年10月30日(停 2019年9月25日(停 涨跌幅
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 牌前第21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收盘价(元/股) 12.61 13.10 -3.74%
深证创业板指数 1,684.08 1,672.65 0.68%
(399006)
证监会家具制造指数 3,112.28 3,050.16 2.04%
(883118)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幅 - - -4.42%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 - - -5.78%
响涨幅
自2019年9月25日至2019年10月30日期间,顶固集创股价累计涨幅为-3.74%;提剔除大盘因素及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顶固集创股价累计涨幅分别为-4.42%和-5.78%,均未超过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规定。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
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核查意见的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孙星德 张国连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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