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邵健伟先生、张小麒先生、张永清先生、曾巍巍先生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房殿军先生、梅月欣女士、郑飞先生均具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应条件,通过了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培训并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上述7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需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关于确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确定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确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房殿军:
梅月欣:
郑 飞: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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