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中科技: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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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3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24】号文批准,于2018年2月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并指
    
    派保荐代表人邵华、吴虹生具体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相关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招商证券需履行公司上市后的
    
    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27日、2019年10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议案。公司根据发行需要,聘请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公司与中山证券签订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协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尚未结束,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为中山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招商证券未完成的督导工作由中山证券承接,招商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中山证券已委派郑春定先生和唐品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工作及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招商证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7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郑春定先生:保荐代表人、律师,现任中山证券投资银行管理总部执行董事。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大橡塑非公开发行、光大银行IPO、积成电子持续督导工作、龙力生物、银河证券、东方集成等多家企业改制及辅导、寿光农商行、邢台农商行二级资本债券;在律所工作期间曾参与太阳纸业、福晶科技、中国铁建等IPO、圣方科技重组、天颐科技、天发石油的司法重整等证券类业务。
    
    唐品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现任中山证券投资银行管理总部执行董事。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海辰药业IPO项目;凤凰集团、远东控股、协鑫集团、美克集团、永福投资等可交换债项目;南京中北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并主
    
    持或参与苏国信债、姜堰国投债、泰州城投债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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