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新科技: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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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19-113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的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25,000.00万元),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 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相关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
    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为保证公司填补即期
    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执行
    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推出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
    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
    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
    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
    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
    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
    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
    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
    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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