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安控科技 公告编码:2019-176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11月7日下午17: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2019年10月31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晓良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自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发行对象数量不超过200名。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期限为3年,附第2年末公司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具体期限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募集资金用途
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担保情况
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公司债券的按期还本付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偿债保障措施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承诺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2)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3)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4)追加偿债担保措施、担保金额或投保商业保险;
(5)采取其他限制股息分配方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挂牌转让场所
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转让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挂牌转让的申请。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的挂牌转让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子公司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提供反担保,有利于公司本次债券的顺利发行,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控股子公司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提供反担保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股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有利于公司本次债券的顺利发行,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6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实际业绩未达到《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的业绩考核目标。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对13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6年限制性股票共计12,150,174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程序符合《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6限制性股票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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