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安控科技 公告编码:2019-178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亿元(含4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现将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确认公司符合现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发行对象数量不超过200名。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三)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期限为3年,附第2年末公司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具体期限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五)募集资金用途
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
(六)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七)担保情况
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公司债券的按期还本付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八)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九)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十)偿债保障措施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承诺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2、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3、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4、追加偿债担保措施、担保金额或投保商业保险;
5、采取其他限制股息分配方式。
(十一)挂牌转让场所
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转让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挂牌转让的申请。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的挂牌转让事宜。
(十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
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币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在股东大会通过的具体发行方案框架范围内制定及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实施方案及具体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发行安排、担保安排、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债券挂牌转让等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二)决定聘请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以及其他中介机构,协助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事宜,以及在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挂牌转让、备案、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备案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挂牌转让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
(三)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四)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五)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具体情况做出如下决议并采取相应措
施:
1、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2、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3、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4、追加偿债担保措施、担保金额或投保商业保险;
5、采取其他限制股息分配方式。
(六)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备案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前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发行、备案、挂牌转让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编制、修改、报送债券发行、备案、转让的材料、签署相关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本授权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四、其他说明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通过的方案为准。公司将结合自身资金需求、债务结构、债券市场融资成本等因素,在提交公司债券发行申请并取得监管部门批准后适时启动发行。
公司将及时披露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情况。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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