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9112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在公司指定媒体披露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相关工作人员疏忽,会议审议事项的顺序与提案编码及授权委托书出现不一致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更正前: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谢晓博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谢保万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张云红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徐会景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谢晓龙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李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王莉婷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2.02选举张建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2.03选举杨晓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2019年10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10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披露。
议案1、议案2按照相关规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应选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3、4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更正后: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谢晓博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谢保万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张云红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徐会景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谢晓龙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李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王莉婷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2.02选举张建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2.03选举杨晓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审议《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上述议案已经2019年10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10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披露。
议案1、议案2按照相关规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应选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4、5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过程中的审核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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