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武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0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19-167
    
    债券代码:112301、114495 债券简称:15中武债、19中武R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5中武债”)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19年9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离职人员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的议案》。发行人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王勇先生和陈冠东先生已离职,上述2人已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根据公发行人《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发行人决定将上述激励对象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3.4011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占公司总股本0.015%。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将由1,571,748,764股变更为1,571,514,753股。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发行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发行人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15中武债”2019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关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会议未形成有效决议,不影响发行人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继续实施。本次债券持有人有权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方式对债券持有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享有的权利及其行使作出决议。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5中武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之盖章页)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国武夷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