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上市公司名称: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福安药业
股票代码:300194
信息义务披露人:汪天祥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龙湖西路6号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湖西路6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四日
信息义务披露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福安药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义务披露人声明....................................................................................................... 2
释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
况............................................................................................................................. 5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6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6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6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7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
他安排..................................................................................................................... 9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本次股份转让是
否附加特殊条件、是否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是否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
他安排、是否就出让人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 9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10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第六节 备查文件........................................................................................................ 12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4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本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福安药业 指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汪天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5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汪天祥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510202195603******
住所 重庆市渝北区龙湖西路6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 否
家或者地区的居
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
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基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自身资金需求和安排。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进一步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福安药业总股本为1,189,712,382股,汪天祥持有福安药业345,099,4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9.01%;本次权益变动之前,汪天祥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汪天祥以协议转让方式向重庆亚地投资有限公司转让5,96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01%。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生效条件
双方共同确认,本协议的生效以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为前提:
(1)甲方在本协议上签字。
(2)乙方在本协议上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股份转让
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之条款和条件,向亚地投资转让其持有的公司5960万股股份,占比5.01%,且亚地投资同意依该等条款和条件受让前述标的股份。
3、股份转让价款与支付
双方共同确认,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以本协议签署之日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为基础确定为5.50元/股。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为大写:叁亿贰仟柒佰捌拾万元(¥32780万元)。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至股份交割完成日期间,如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派发股票红利、现金分红、派息、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股份转让的股份数量或单价也须进行相应调整。
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60日内向甲方付清股份转让价款。
4、股份交割
标的股份交割的先决条件是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申请的确认意见。
双方应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申请确认意见书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至登记机构办理股份过户登记,股份登记至亚地投资名下的当日视为交割完成之日。
5、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均构成本协议项下之违约(下称“违约”)。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除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外,还有义务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所遭受的损失、损害、费用和责任以及承担本协议其他条款和条件约定的、或者本协议所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在本协议任何一方提议协商之日后三十(30)日内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前述争议的,则本协议任何一方均可向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协议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非经协商一致或法律和本协议规定的情形,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协议。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解除,必须由双方以书面形式做出。
因为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协议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因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未能出具关于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申请确认意见,导致本次转让无法完成的,协议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本协议的终止、解除不免除、减轻或者减少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违约责任,也不对本协议任何一方依照本协议或者本协议适用的法律所享有的救济权利有任何不利影响。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
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与上市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目前亦没有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重大交易安排。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本次
股份转让是否附加特殊条件、是否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是否就股
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是否就出让人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本次股份转让也不存在上述其他安排。
本次转让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福安药业股份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本次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将于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且相关各方信息披露义务履行完毕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三、本次转让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若进行增持或减持的,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件
(二)股份转让协议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汪天祥
汪天祥:
签署日期: 2019年11月4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福安药业(集团)股 上市公司所在地 重庆市长寿区化南
份有限公司 一路1号
股票简称 福安药业 股票代码 300194
信息义务披露人名称 汪天祥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 重庆市渝北区龙湖
所 西路6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变化 不变□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东 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数量:345,099,420股
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29.01%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持股数量:285,499,420股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持股比例:24.00%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例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
续增持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是□ 否√ 不适用□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是□ 否 √ 不适用□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如是,请具体说明)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否√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汪天祥
汪天祥:
2019年11月4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