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唐源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79号)核准,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5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5.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91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911.17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05.83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8月20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9CDA60289号”《验资报告》。
根据《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用本次募集资 备案文号
号 金投入金额
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供电 川投资备
1 安全检测监测系统与高端技术 18,016.83 18,016.83 [2017-510107-47-03-204422]
装备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FGQB-0448号
轨道交通检测监测技术研发中 川投资备
2 心建设项目 6,989.00 6,989.00 [2019-510107-53-03-333846]J
XQB-0051号
3 补充营运资金 10,000.00 10,000.00 -
合计 35,005.83 35,005.83 -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一)拟变更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轨道交通检测监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投资总额:人民币6,989.00万元;
项目计划建设期:约为1年;
项目选址情况:项目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355号西部智谷A1区。
(二)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原因及相关情况
经过近几年的持续快速发展,公司现有场地已无法满足公司募投项目“轨道交通检测监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需求,为推动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为更好地实施该募投项目,切实保障股东利益,公司拟将原《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具体变更事项如下:
本次拟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由原实施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355号西部智谷A1区”变更为“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355号西部智谷A1区”和“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433号西部智谷A2区”两个地点。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后续若需履行相关备案、环评手续,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募投项目变更地点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变更前 实施地点变更后
轨道交通检测监测技 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 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355号西部智谷A1区
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55号西部智谷A1区 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433号西部智谷A2区
三、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轨道交通检测监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是根据该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目的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若因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使实际投入超出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超出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如因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公司在新实施地点上实施募投项目需履行政府有关部门的备案、审批程序,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本次变更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今后长远发展规划。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轨道交通检测监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355号西部智谷A1区”变更为“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355号西部智谷A1区”和“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433号西部智谷A2区”两个地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独立董事核查,认为本次变更募投项目“轨道交通检测监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系为了确保推动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切实保障股东利益,提高公司管理效率。本次变更后,公司并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变更该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同意公司变更该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作出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而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李学军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杨会斌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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