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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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1月4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任相坤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任相坤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相关规定规定,任相坤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任相坤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12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相坤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545,2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其配偶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任相坤先生原定任期届满日为2020年9月26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将在其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
特此说明。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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