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杰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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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5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11月8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18年11月28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9年6月11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及《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10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793,308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6905%,最高成交价为7.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69元/股,支付总金额为48,048,787.03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实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6月13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1,060,706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2,765,176股)。
    
    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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