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19-063
债券代码:112233 债券简称:14漳发债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9年06月2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于2019年07月06日、2019年07月24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2019-052),安徽璟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璟德地产”)以股权转让纠纷为由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
为维护合法权益,公司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反诉,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反诉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反诉原告(本诉被告):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反诉被告(本诉原告):安徽璟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反诉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2017年11月16日,公司(甲方)与璟德地产(乙方)签订《福建东南花都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该合同项下就违约责任问题约定:“……乙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佰万元,且无权要求甲方退还已经缴纳的转让价款。……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其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偿付守约方其经济损失的差额部分。”此后,公司完全依约履行了该合同,但璟德地产以明显不能成立的事实和理由提起本诉,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公司已选定合适的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并在诉讼过程中依法调查收集和固定证据。
(三)反诉请求
1.璟德地产立即向公司支付违约金200万元。
2.璟德地产立即赔偿公司律师费损失200万元和如有的证据保全等费用损失。
3.反诉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由璟德地产承担。
二、案件进展情况
案件(含本诉、反诉)将于2020年1月8日开庭。后续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民事反诉状
2.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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