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9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部分解除质押及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实际控制人高强先生持有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5,583,9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本次解除质押后,高强先生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为0股;实际控制人高远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325,3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0%,本次解除质押后,高远夏先生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为0股;实际控制人高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220,4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4%,本次质押股份展期后,高峰先生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为10,738,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5.7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0%。
? 高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高献国、高峰、高远夏、郑国富、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64,140,10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7.33%,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为103,864,818股,占其持股总数的63.28%,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95%。
本公司于2019年11月1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高强先生、高远夏先生办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收到实际控制人高峰先生办理股份质押展期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1)高强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高强
本次解质股份 1,708,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49%
解质时间 2019年10月31日
持股数量 5,583,948股
持股比例 1.61%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0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用于后续继续质押,待办理完毕后,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高远夏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高远夏
本次解质股份 6,958,000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83.58%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1%
解质时间 2019年11月1日
持股数量 8,325,338股
持股比例 2.4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0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用于后续继续质押,待办理完毕后,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股份质押展期情况
2019年11月1日,高峰先生将其质押给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展期手续,延期至2020年5月2日,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展期情况
股东名 是 否 为 是否为 是 否 质 押 起 质 押 到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
称 控 股 股 本次质押股数 限售股 补 充 始日 期日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资资金
东 质押 比例 比例 用途
浙商证
高峰 否 3,503,000 否 否 2017年 2020年 券股份 31.22% 1.01% 个人资
5月2日 5月2日 有限公 金需求
司
(2)该质押展期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3)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占 其 占 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持 股 本 次 质 押 本次质押后 所 持 司 总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比 例 前 累 计 质 累计质押数 股 份 股 本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称 (股) (%) 押 数 量 量(股) 比 例 比 例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股) (%) (%)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股) (股) (股) (股)
临海市
万盛投 104,519,800 30.14 70,942,818 70,942,818 67.88 20.46 0 0 0 0
资有限
公司
高献国 29,183,854 8.42 22,184,000 22,184,000 76.01 6.4 0 0 0 0
高峰 11,220,401 3.24 10,738,000 10,738,000 95.70 3.10 0 0 0 0
高远夏 8,325,338 2.40 6,958,000 0 0 0 0 0 0 0
高强 5,583,948 1.61 1,708,000 0 0 0 0 0 0 0
郑国富 5,306,764 1.53 0 0 0 0 0 0 0 0
合计 164,140,105 47.33 112,530,818 103,864,818 63.28 29.95
三、风险提示及应对措施
本次股份质押展期,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高峰先生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个人收入等,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高峰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引起实际控制人对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表决权的转移,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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