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重工: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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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002487 公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号:2019-065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10月23日刊登了《关于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1月1日 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0月31日-2019年11月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15:00-2019年11月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蓬莱经济开发区振兴路81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金鑫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4名,代表公司股份248,311,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73%;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和股东代表1名,代表公司股份248,300,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73%;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3名,代表公司股份10,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019%。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代表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为248,311,300股,同意248,30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8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222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7778%。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为248,311,300股,同意248,31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为248,311,300股,同意248,31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为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为248,311,300股,同意248,31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所关于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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