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金融 公告编号:临2019-109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12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8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2018年12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18-148)。2019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8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2019年4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版)》(公告编号:临2019-34,以下简称“本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金融机构借款及其他筹资方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股份不超过560,420,373股,不低于350,262,735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7.54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22,556.9612万元。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情况统计如下:
截至2019年10月31日,公司实施本方案已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20,774,9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66%;本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5.21元/股,回购股份最低成交价为3.32元/股,共支付金额83,565,705.68元(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实施回购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1月2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之和407,732,314股的25%。
(二)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公司股票价格变化,充分利用既有回购计划的回购数量额度,根据市场行情和公司财务状况,合理推进股份回购,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