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9-046
债券代码:112628 债券简称:17拓日债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及公司运营需要,现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范围:研发、生产及销售太阳电池芯片、 范围:研发、生产及销售太阳电池芯片、
太阳电池组件、太阳能供电电源、太阳能 太阳电池组件、太阳能供电电源、太阳能
应用产品、太阳能集热板及热水器系统、 应用产品、太阳能集热板及热水器系统、
风力发电设备、太阳电池生产线设备、太 风力发电设备、太阳电池生产线设备、太
阳能控制器、太阳能逆变器、太阳能应用 阳能控制器、太阳能逆变器、太阳能应用
产品控制软件;设计、安装及销售太阳能 产品控制软件;设计、安装及销售太阳能
热水器工程、风力发电工程、太阳能电站 热水器工程、风力发电工程、太阳能电站工
工程;经营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业务。 程、运维及相关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
房屋租赁业务;物业管理业务。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合并; 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股权激励;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股份的。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 股份的。
司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
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
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 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
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
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
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 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 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
当1年内转让给职工。 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
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
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
销。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划; 划;
…… ……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及
…… 上市作出决议;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
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十六)对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其他事项。 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收
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其他事项。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
特别决议通过: 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 ……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 (六)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 款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公司股份;
的其他事项。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
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
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
报告工作; 报告工作;
…… ……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因本章程
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
公司形式的方案;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
…… 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六)对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一款第(三)、(五)、(六)项规定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工商变更事宜。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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